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9 15:42:59   阅读次数:0

 


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存敬畏,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文化新闻出版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魏氏庄园管理处副主任王世民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王世民以话费补助、取暖费、值班补助、春节福利、防暑费等名义,先后在县文新局下属单位山东惠民魏氏庄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协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领取补贴共计14240元。2011年至2014年,王世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1964元,在下属单位山东惠民魏氏庄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销。2018年3月,王世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麻店镇人社所所长张永峰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月25日,张永峰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单位下属礼金1000元。2018年4月,张永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辛店镇政府驾驶员巩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23日,巩冉执行公务期间,擅自驾驶公车将其妻子由惠民县东景豪庭小区送至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坊村附近。2018年4月,巩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县利民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兼县劳务输出公司副经理牛学忠违规组织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牛学忠无公函组织利民就业培训中心公务接待34次,共计消费17153元,且用酒33次计4356元,用烟5次计273元。2018年5月,牛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人社局劳保处科员杨磊违规组织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杨磊无公函组织县人社局下属单位县泽惠劳动保障服务代理中心公务接待5次,共计消费2783元,且消费酒水计652元。2018年5月,杨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违纪问题,既有违规领取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又有违规操办婚宴、公车私用问题;既有十八大后置三令五申于不顾持续违纪的问题,又有十九大后视纪律规矩而不见明知故犯的问题;既涉及党政机关,又涉及企事业单位。这些现象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必须要以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的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自律,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纠“四风”、改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8年5月29日


©中共惠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民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鲁ICP备18056828号-1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158号

“廉政惠民”

微信公众号

“阳光惠民”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