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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正科级干部吴振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18:21:09   阅读次数:0

 

日前,经中共惠民县委批准,中共惠民县纪委、惠民县监委对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正科级干部吴振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振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吴振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惠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惠民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惠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振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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