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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1 20:33:23   阅读次数: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孙武街道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建国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4年2月至2018年2月,李建国在任石庙镇第一中学校长期间,截留学校收入设立账外账,其中部分用于发放福利,其余款项用于校务支出。2018年2月,李建国主动整改,将结余款存入学校财务账户。李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司机王增利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王增利利用持有公车加油卡的便利,多次为个人私车加油。王增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孙武街道昭家村原村委会主任昭希明违规报销通讯费用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昭希明在留党察看期间,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个人电话费用。昭希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纳入8个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强定力和坚定决心。上述问题,全县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自警自醒。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越在节日来临之际,头脑越要清醒、立场越要坚定,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守起,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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