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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惠民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6 11:54:35   阅读次数:0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自2019年8月中旬至2019年12月底,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5个县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个县属医院,桑落墅镇、麻店镇、清河镇、辛店镇、大年陈镇、何坊街道、姜楼镇、魏集镇、石庙镇、皂户李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72个社区开展巡察。其中,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10个已巡察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重点检查和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察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其中,对社区党组织巡察,重点围绕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和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以及惠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开设专门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举报电话(可接收短信),并在被巡察部门(单位)所在地设置举报信箱。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本轮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方式将自行关闭。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举报电话:18464270881

电子邮箱:hmxwxc1@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河镇6个社区、麻店镇5个社区、魏集镇6个社区

县委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18366802882

电子邮箱:hmxwxc2@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庙镇10个社区、辛店镇9个社区

县委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15762111880

电子邮箱:hmxwxc3@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年陈镇6个社区、桑落墅镇6个社区、皂户李镇5个社区

县委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18364983609

电子邮箱:hmxwxc4@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县委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15762132885

电子邮箱:hmxwxc5@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姜楼镇10个社区、何坊街道9个社区


邮政信箱邮寄地址:惠民县10号信箱(县委第*巡察组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个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惠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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