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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宋庆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3 16:28:16   阅读次数:0

 

关于县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宋庆友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

 

为深化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县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宋庆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2013年以来,宋庆友多次接受案件申请执行人宴请;收受案件申请执行人所送购物卡、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向案件申请执行人推销白酒。近日,经县纪委研究,给予宋庆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建议按程序免去其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调离执行工作岗位。

宋庆友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宗旨观念淡漠、纪律意识不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利益的“筹码”,既损害法律权威、影响司法公信力,又损害政商关系、破坏营商环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利用公权力吃拿卡要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要在政商交往中把握分寸、守住底线,既防止“亲”而不“清”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也防止“清”而不“亲”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做到“亲”“清”并重,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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