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魏学林违规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9月、11月,魏学林两次在无公函的情况下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违规上烟酒。2016年12月,经魏学林提议,并与县中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康勇和党支部委员、副院长陈辉商议,违规出台《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发放补贴。魏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康勇、陈辉分别受到组织处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收回。 辛店镇宋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刚等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3月,刘刚擅自决定为参与宋桥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发放补助,安排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巩青彬具体办理。刘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巩青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收回。 胡集镇白桥社区党总支委员、吉家村网格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吉宗国违规收受礼金、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1月、2018年1月,吉宗国先后违规举办孙女满月宴、生日宴,收受部分村民礼金共计8510元。吉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上述三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发放补助,有的违规收受礼金、操办喜庆事宜,违纪行为大多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守底线,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拧紧纠正“四风”的责任链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管辖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