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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 15:15:52   阅读次数:0

 

  

中共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中心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班子工作会议7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中心分别于9月5日、22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凡是涉及“民主集中”有关事项必须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9月8日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并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苗长利同志参加,对政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备案。

    2、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中心协调县邮政局在大厅设立“政务快递”投递点,将核发的证照、材料等快递给办事群众,同时协调行管局等部门计划以招投标的方式引进打字复印等配套服务机构,目前按计划进行中。

3、严格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体系。组织各窗口、各科室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重新梳理,制定最实用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特别是针对服务群众和企业的一线窗口,要切实将标准运用到工作当中,此项工作目前各科室正在梳理中。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8月30日党课上对党员学习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班子成员积极按时参加了主题党日活动,完善了e线通、灯塔-党建在线等活动上传工作。9月25日,利用学习收看《榜样》契机,开展党员警示专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干部职工适时进行岗位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3、严格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制度。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党建工作,并加强培训与指导;同时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上缴党费有记录,每年年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积极执行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中心与进驻窗口主管单位协调沟通,并以党委名义出台《关于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要求各进驻窗口党员将党组织关系于10月底前转入中心党委,目前按要求转入党员8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7月25日,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会,邀请县纪委有关领导作报告,全面讲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2、中心组织各科室及窗口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从岗位职责、纪律规范等方面明确了廉政责任和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中心督查科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惠政务发【2017】18号);10月16日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群众投诉事项,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窗口人员的纪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出勤率明显提高,工作纪律明显向好。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建立了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单位指定存放点。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中心在资金使用环节,通过县政务网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计划使用情况,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已经全面公开了2016、2017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中共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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