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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三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30 17:05:10   阅读次数:0

 

1.县自来水公司维修科科长翟洪波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翟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退赔。

2.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场场长李敬双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李敬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3.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马长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马长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费用已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国庆、中秋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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