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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8 18:00:18   阅读次数:0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皂户李镇兽医站原站长刘洪民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洪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冒用他人名义作为村级防疫员的方式,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部分用于兽医站招待费、加班费等支出。皂户李镇党委给予刘洪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胡集镇王福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立根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王立根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和上报小麦、棉花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小麦直补及棉花良种补贴款据为己有。胡集镇党委报县纪委批准,给予王立根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收缴违纪款项

石庙镇新马村村委会主任刘观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2年,刘观堂与村干部商议,截留群众小麦直补款用于抵顶村公路集资款;2013年5月,刘观堂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公路施工队物料款。石庙镇党委给予刘观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淄角镇河北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高广民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7年,时任河北高村村委会主任高广民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一户多折方式,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用于村务开支。淄角镇党委给予高广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桑落墅镇庙东社区庙尚村违规乱收费问题。2010年至2012年,庙尚村违规向群众收取宅基规划费用于村务开支,庙东社区党支部委员、庙尚村负责人郭同平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桑落墅镇党委给予郭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取费用

上述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和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充分表明了县委、县纪委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宗旨,严格遵规守纪,自觉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机关作风大转变、干部素质大提升”系列活动要求,把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定期梳理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扶贫领域,突出惠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盯紧重点对象、重点领域,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放大警示效应,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不敢”氛围;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以及对问题查处宽松软、对相关责任人问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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