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惠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践,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抓好第一种形态落实,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向兄弟部门积极沟通学习,在监督联系单位推出了“谁分管谁谈话”、“三必谈”、“五需谈”谈话制度。为推动谈话制度的落实,坚持以服务促监督: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消除了“谈话提醒作用不大”、“谈话提醒不是我的事”、“谈话提醒得罪人”三个误区,解决了“不愿谈”的问题。二是指导谈话主体谈话前做好“摸清谈话对象状态,找准谈话点”、“帮助查找问题存在原因”、“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项准备工作,解决了“不会谈”的问题;三是派驻纪检组统一制作了《谈话纪实模板》,要求各单位报送谈话原始记录,进一步把谈话责任压实到人。 同时,下大力气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有计划、有选择的对本单位的重点科室、重要项目进行自查,主动了解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早上报,并及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监督联系单位普遍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共谈话500余人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苗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