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强化派出派驻“前哨”监督作用
文章来源:滨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10 10:42:22   阅读次数:0

 

惠民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以来,进一步完善派出派驻机构建设,各派出派驻机构聚焦主业主责,擦亮监督“探头”,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明确重点,确保“有为”。在日常监督中抓早抓小,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发生,担好反腐“前哨”的重任。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与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120余名“一把手”开展“集中谈”,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谈”,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履职尽责。明确盯人、盯资金、盯风险、盯制度,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找准定位,确保“有位”。在派驻监督中,将监督工作融入到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去,关注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对惠农资金落实、政策项目落地等重点人和事,及时把准廉政风险点,通过派驻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推进驻在单位业务工作。同时,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种好监督执纪“责任田”。

敢于担当,确保“有威”。明确把握职责定位,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切实做到既助推重点难点工作,也关心爱护干部。同时,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惠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民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鲁ICP备18056828号-1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158号

“廉政惠民”

微信公众号

“阳光惠民”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