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既"治树"又"护林" ——亮起来的派驻"探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0 08:29:40   阅读次数:0

 

2017年以来,47家中央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创新监督方式,积极主动作为,为更好发挥“探头”作用不断探索,取得了积极效果。

  由“树木”及“森林” 推动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2017年2月,驻农业部纪检组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了一起农业部机关某司局违规借用直属事业单位车辆并由后者承担车辆运行费用的问题线索。

  经调查,该司局违规借车问题属实,同时,已于2016年1月主动纠正了违规借车行为。在调查期间,该司局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检讨,主动退出了2015年交通补贴。

  驻农业部纪检组以此为契机,向农业部党组提出建议,要求在部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全面清理,进一步排查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农业部党组积极采纳了这一建议。

  像这样结合查处一起公车使用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对整个部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做法,已成为驻农业部纪检组日常监督执纪的一种重要工作模式。

  2017年以来,驻农业部纪检组注重由“树木”及“森林”,通过查处个案,从中发现普遍性、规律性和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始终注意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

  这种以案明纪、举一反三的做法不仅出现在驻农业部纪检组。

  驻水利部纪检组针对有关单位党建基础薄弱等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针对执纪审查、群众举报、巡视巡察等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动态管理,驻农业部纪检组探索对综合监督单位正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完成四部门248个下属单位、1059名在职司局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抓住“关键少数”,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建立健全司局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收集综合监督单位538名司局级干部的基本情况、问题线索等相关信息;对综合监督单位283名拟提拔使用或调整职务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对2人提出否定性意见,对3人暂缓回复意见;对533名评比表彰候选人(单位)党风廉政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取消了8人和1家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

  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在8家单位推行了落实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制定了《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的参考意见》,实现了150余名司局级一把手主体责任谈话全覆盖。

  “今年以来,纪检组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贯彻落实。”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组长辛维光表示。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

  2017年8月16日,中国新闻社原党委书记、社长刘北宪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

  在调查过程中,为促使刘北宪思想转变,真正认错悔错,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领导同刘北宪开展谈话,学党章讲纪律,摆事实讲道理,谈出路讲政策,促使其正视自身的错误,最终使刘北宪放弃侥幸心理,仅用一个半月时间就基本查清了刘北宪违纪违法事实。

  “2017年,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共收到关于13家综合监督单位的信访举报53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50件次,立案41件,对40人给予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255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组长苏波介绍。

  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为了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执纪审查全过程,争取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标准的工作意见(试行)》,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建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占执纪总数的88%。

  2017年,驻农业部纪检组通过谈话函询“红脸出汗”425人次,对16名党员干部作出处分,其中,轻处分和组织调整14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人,严重违纪移送司法机关1人。

  驻证监会纪检组日常约谈453人次,证监会系统单位约谈9576人次,全系统诫勉谈话36人次,谈话提醒134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正在成为党内政治生态的常态。

  为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制度化规范化,驻科技部纪检组在综合派驻之初研究制定18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17年以来制订(修订)纪检组工作规则、谈话函询实施办法、与综合监督部门司局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编制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理、谈话函询等5张监督执纪流程图,提高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

  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强化问责措施,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在查处某单位一名副局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他人安排打高尔夫球,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后,针对司局领导监管失责,对其所在司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全部进行问责。同时,实现在8家综合监督单位立案审查全覆盖,改变了多家单位过去常年不办案的情况。

  2017年,驻教育部纪检组共问责领导干部49人,其中司局级17人。对某大学EMBA违规办学问题一次问责11名领导干部,是驻部纪检组成立以来对同一单位一次性问责人数最多的一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各派驻纪检组每逢节日,都要求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纠“四风”、树新风。

  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督促机关纪委继续坚持在元旦春节节日前,以短信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在继续落实春节、国庆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对元旦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的报告,特别强调报告内容要列明有无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

  驻文化部纪检组牵头组织开展了文化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文化部办公厅、外联局、机关服务局和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话剧院、儿童艺术剧院以及国家文物局等七家单位进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

  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在核查某单位司局级干部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其让老板出资、多次出入桑拿洗浴场所的线索,通过深入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发现的某单位下属企业存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月饼以及乘坐超标公务车辆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清退资金100多万元,对超标车辆进行了拍卖。

  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交通运输部海事系统普遍存在以执法名义为干部职工违规公款配备手机、发放通讯补贴问题,驻交通部纪检组督促海事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宁波海事局局长、湛江海事局局长被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16名干部被诫勉谈话,副处级以上干部清退全部违规发放的通讯补贴。

  针对国家铁路局干部职工持乘车证免费乘坐火车问题,驻交通部纪检组还督促指导国家铁路局开展专项治理,规定国家铁路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要乘坐火车时,一律购买火车票,引起社会良好反响。

  加强监督检查 助力脱贫攻坚

  “各级农业部门共检查涉农项目50510个、涉及资金2992亿元,受理群众举报638件,发现各类问题4227个、涉及资金86.5亿元。目前,已处理1650人,其中行政处罚79人、组织处理249人、纪律处分1039人、移送司法机关293人。问题得到整改,制订修订管理制度1387项。”这是2017年全国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年来,各级农业部门会同派驻纪检机关坚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针对涉农资金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执纪问责,对敢于向涉农资金伸手的坚决查处。

  2017年5月,驻农业部纪检组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发现私分套取农业补贴资金问题398个,涉及资金1.01亿元,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严肃处理。针对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数字脱贫等问题,驻农业部纪检组从制定整改方案到整改措施落实全过程跟进,随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目前61项整改任务中,37项已完成,24项中长期任务正在推进落实中。

  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到定点扶贫县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阿坝州黑水县督查调研,书面向交通运输部党组通报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加强交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规划、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监督,坚决堵住交通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漏洞。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先后赴国家民委定点帮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检查两地建设实施的10个工程项目,涉及中央财政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扶贫资金和国家民委扶贫工作补助金共计1583万元。

  “我们纪检组针对6家单位在定点扶贫地区实施的扶贫项目、支援的资金财物、派出的扶贫干部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我们重点对派出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镀金”“休假”型干部。”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炜表示。

  驻人民银行纪检组扎实开展对金融扶贫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人民银行内审司对人民银行定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把金融扶贫、普惠金融与定点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率,让扶贫对象了解金融知识,学会运用金融工具脱贫致富。

  驻水利部纪检组加大贫困地区水利项目跟踪问效力度,建立完善自查、抽查、专业审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全方位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联合检查、分部门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贫困地区水利资金精准用到脱贫攻坚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王小宁)


©中共惠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民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鲁ICP备18056828号-1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158号

“廉政惠民”

微信公众号

“阳光惠民”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