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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实干,我必撑腰;你若诬告,我必亮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3 15:05:02   阅读次数:0

 

你若实干 我必撑腰

你若诬告 我必亮剑

——惠民县纪委监委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

 

 近日,惠民县纪委监委印发《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力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办法》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明确界定,“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是指为达到个人不正当目的,故意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通过明确界定,引导检举控告人依法有序监督,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办法》强调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处理,按照诬告陷害人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列出应当从重处理的五个情节;同时,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不当利益,按规定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对被举报人进行澄清正名,“对被诬告陷害及受到错告的被举报人,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选取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通报曝光,营造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

《办法》的出台,是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积极回应,厘清了诬告陷害行为与错告误告、检举失实的关系,提高了诬告陷害者的行为成本,持续释放了“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同时,也是对能干事、敢担当的干部的关心关爱,为激励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增添了正能量。(惠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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