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惠民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现场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部门单位,加强整改落实,同时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明党的纪律、自觉廉洁从政等情况,惠民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组带队,与各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促其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截至目前,开展党内问责81起,问责党组织30个,问责党员干部9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惠民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对问题线索管理进行严格规范,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登记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纪律审查源头管理;同时,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338人,第二种形态233人,第三种形态34人,第四种形态52人;另外,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调查研究,着力破解监督难题、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水平。 该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为官不为”、扫黑除恶、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薄弱环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向当事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确保监督到位、整改到位。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确保监督实效。截止10月底,共处置线索1743件,立案4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4人。(惠民县纪委监委)